贵州剑河:抓党建 促业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

2022年以来,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和地域特色,聚焦乡村振兴工作的法治需求,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举措,大胆创新,为剑河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强化党建引领,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相关资料图)

剑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以“党员双报到”机制及政法大走访工作为契机,组织党员干警200余人次到党建支部结对联系村入户走访,通过开展“送法进万家”“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积极履行帮扶责任,倾心尽力帮助结对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

2022年以来共投入帮扶资金17.6万元,帮助帮扶村发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救助困难群众、资助贫困大学生等。帮扶干警共计走访群众2000余人次,办好事实事117件,办理群众反映问题7件。2022年剑河县检察院被剑河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院党支部被评为全县党建“示范党支部”和“十佳品牌党支部”。

创建“剑蓝·碳绿”碳汇检察品牌,为乡村振兴注入检察新元素

立足剑河县是全国28个重点集体林区和全省林业碳汇试点县的县情,积极探索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2022年以来,先后办理了全省首例认购碳汇公益诉讼案件,建立全国首个司法碳汇检校实践基地、全国首个“司法碳汇助推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发放碳汇检察红利13.7万元,帮助500余林农实现增收,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全省碳汇检察工作现场会在剑河县召开,办理的“黔东南州某水投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发布为服务“双碳”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剑河县检察院共办理认购林业碳汇案共计15件,涉及碳减排量19330吨、碳汇认购金116万余元,为检察机关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和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实践。

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推动乡村青少年法治建设

成立“仰阿莎”苗汉双语法治宣传队,在农村学校、村社区全面推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主任制度。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基佑村挂牌建立法治建设联系点,在移民社区挂牌建立全州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引导家长依法带娃。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深度融合乡村社会综合治理,将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宽范围、丰内容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护航本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新“检察+机关+社区+学校+家庭”打造多频联动青少年普法“新样板”。

2022年以来,剑河县检察院先后被中央政法委等五家单位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被共青团中央、最高检等15家单位联合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持续加强特殊群体利益保护,主动融入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检察工作融入乡村振兴中谋划和推进。今年4月,成立全州首家“保护困难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办案中心”,制订了《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制度》,2022年以来,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为40余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50万余元。

积极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在乡村挂牌成立联系点,为联系点选派由检察官担任的法治副主任,深度融合乡村社会综合治理。撰写的《基层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一文在全国检察机关第24届理论年会上被评为三等奖。

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农村居民收入提升

联合乡村振兴局制定《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与剑河农商银行共同会签了《“检察+金融”司法救助贷协作机制(试行)》,在全省率先创建“司法救助贷”产品。

2022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0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避免因案致贫返贫,保障民生惠及困难群众,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法治日报

编辑 张楠楠

二审 欧秀锦

三审 彭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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